優赫得、拓達維——兩種強效 ADC 標靶藥的「先後順序」
換第二個還有效嗎?先用哪個比較好?
【一句話答案】HER2-low 轉移性乳癌,如果先後用了優赫得和拓達維這兩種 ADC 標靶藥:換用第二種時,通常還是有一部分人有效,但效果一般比第一種來得短。這份研究還觀察到一個初步訊號——先用拓達維的人整體存活相對較長。但這是一份只有 84 人的回溯性小型研究,只能當「值得再研究的線索」,還不能當成「一定要先用哪一個」的定論。
當一個很有效的標靶藥用了一段時間、慢慢失效了,病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通常是兩件事:「換下一個藥,還會有用嗎?」還有「早知道,是不是該換個順序用?」
這篇研究,正好在探討這兩個很實際的問題。
ADC(抗體藥物複合體)可以想像成一種「導彈型」的藥:前面是一個能認出癌細胞的抗體(負責瞄準),後面掛著一個化療藥當「彈頭」(負責攻擊)。抗體把化療藥比較精準地送到癌細胞附近再釋放,比傳統化療更集中。
這兩年治療 HER2-low 乳癌有兩把重要的「導彈」:優赫得瞄準的是 HER2 這個目標,拓達維瞄準的是另一個叫 TROP-2 的目標。兩者瞄準的靶不同,但掛的「彈頭」機轉類似——這一點,等下會很關鍵。
這份 2025 年發表在《npj Breast Cancer》的美國研究,回頭分析了 5 家醫院、84 位 HER2-low 轉移性乳癌病人,他們都先後用過優赫得和拓達維(順序不一定)。
結果最一致的發現是:不論先用哪一種,第一個用的 ADC,效果都明顯比第二個好、撐得比較久。換到第二種 ADC 時,還是有一部分人有效——所以換藥不是沒意義——但反應率和有效的時間,都比當第一種時下降。
這是大家最好奇的。研究在存活的分析裡,看到一個初步的訊號:以拓達維作為第一個 ADC的人,整體存活相對較長;此外,比較年輕、以及從轉移診斷到開始用第一個 ADC 間隔較長的人,存活也較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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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Huppert LA, Mahtani R, Fisch S, et al. Multicenter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of the sequential use of the antibody-drug conjugates (ADCs) trastuzumab deruxtecan (T-DXd) and sacituzumab govitecan (SG) in patients with HER2-low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. npj Breast Cancer. 2025;11:34. DOI: 10.1038/s41523-025-00748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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